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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1723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6-01-16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 | 主題詞: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 關于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6-01-16 |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除火災隱患,防治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區煙花爆竹燃放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一)主城區禁放范圍:北至濱河南路及絳河西蓮村段南,南至嶷山東西大街,西至禹王南北路及劉家坪村以東區域,東至東環路、久安路(含以上5條線路)。
(二)以下重點林區鄉鎮(中心)及部分防火重點村、重點林區周邊為禁止燃放區域: ??
1.張店鎮、西流寨綜合服務中心、上蓮綜合服務中心所轄區域范圍內;
2.吾元鎮吾元村、豐秀嶺村、醋柳腳村、羅村、西嶺村、甘草灘村、三交村、東坡村、宋家溝村、老莊溝村、秦家村、張家溝村;豐宜鎮南嶺村、陳郝莊村、西豐宜村、箭和村;河神廟鄉柏盛村、廟兒溝村;余吾鎮原墻則村、原洞溝村、原二仙頭村;路村鄉原姜家莊村;以上村所轄區域范圍內。
3.嶷神嶺、白云山、王墓嶺等林地及林緣500米范圍內。
(三)除劃定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地點及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新聞、教育、科研、醫療等單位,金融、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
2.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3.養老機構、幼兒園、學校、賓館、商場、超市、餐館、集貿市場、住宅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
4.文物保護單位及圖書館、電影院等公共文化場所。?
5.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單位,輸氣(油)管線、輸(變)電及架空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及周邊100米內。?
6.山林、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7.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預警區域。?
8.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時間、品類
(一)區域范圍
1.在主城區內劃設3處限制燃放區域:(1)拯民路彩虹橋南至嶷山東大街丁字口(兩側50米范圍內);(2)濱河南路以北至西河北、東河北村南;(3)久安路麟絳人民公園廣場。以上區域允許限時、限類、規范燃放煙花爆竹,須避開樹林、苗圃及建筑物。
2.全區行政區劃范圍內,除禁止燃放區域外均為限制燃放區域。
(二)燃放時間。元旦、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允許燃放。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三)燃放品類。《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規定的個人燃放類產品中的爆竹類、噴花類、旋轉類、升空類、吐珠類、玩具類和組合煙花類的C、D級產品。
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要求
(一)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二)嚴禁向人群、車輛、建(構)筑物、綠地、樹木、地下管網、窨井以及易燃易爆物品投射、拋擲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通行。
(三)嚴禁在建(構)筑物內及屋頂、陽臺向外投射、拋擲、懸掛燃放。
(四)燃放煙花爆竹后,應當及時清理、安全處置燃放廢棄物。
(五)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主辦單位依法依規組織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七)燃放煙花爆竹過程中如發生火災、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意外,應立即停止燃放,采取必要應急措施,及時撥打119、120等應急電話求助。
四、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要求
(一)各鄉鎮(街道、中心)要將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納入基層網格化社會治理范疇,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宣傳、教育、監督。
(二)區公安、住建、應急、市場、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文旅、消防、城管執法、郵政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措施。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及周邊具體范圍要設置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政府、管理中心、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小區物業公司、經營門店等為禁放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禁放責任人,應當做好轄區居民及單位職工的禁放宣傳、教育、監督工作。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發現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10;發現有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10、12345。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