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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30665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5-12-08 |
| 發文機關:長治市生態環境局屯留分局 | 主題詞: |
| 標題:長治市生態環境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5-12-08 |
長環不罰〔2025〕015017號
當事人名稱:長治市三耐鑄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張*虎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42478104****0
地 ????址:屯留區康莊工業園區
2025年9月19日我局工作人員對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處于生產狀態,危廢暫存間暫存的廢機油桶和廢油漆桶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材料證明:
1、2025年9月19日我局工作人員對你公司所作《現場檢查筆錄》及拍攝的現場照片,證明你公司存在危廢暫存間暫存的廢機油桶和廢油漆桶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違法行為。
2、2025年9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公司現場負責人所作的《調查詢問筆錄》,證明你公司存在危廢暫存間暫存的廢機油桶和廢油漆桶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違法事實。
3、2025年9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提取的你公司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證明你公司危險廢物轉移量。
4、2025年9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提取的你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證明被執法對象的主體身份信息。
5、2025年9月20日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整改報告及2025年9月20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公司所作《現場檢查筆錄》,證明你公司危廢暫存間暫存的廢機油桶和廢油漆桶已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6、執法人員執法證復印件,證明執法主體資格適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針對你公司上述違法行為,我局經集體討論,認為你公司違法行為輕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年產生危險廢物量在1噸以內,并且在當日完成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以及山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5年版)>的通知》(晉環規﹝2025﹞4號)之規定,對你公司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綜上,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長治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向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你公司進行教育,具體內容如下:
立即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遵守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開展相關活動。 ???????????????????
長治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