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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67215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3-08-28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教育局 | 主題詞:責任督學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責任督學2023-2024年度督導工作計劃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3-08-28 |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山西省教育督導條例》《長治市督學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圍繞區教育局工作重點,扎實推進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結合我區教育教學實際,特制定一學年的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扎實開展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助力推動我區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
二、基本職責
對中小學校以下八個事項開展督導工作:
(一)校務管理和制度執行情況;
(二)招生、收費、分班情況;
(三)課程開設和課堂教學情況;
(四)學生的學習、體育鍛煉和課業負擔情況;
(五)教師師德和專業發展情況;
(六)校園及周邊安全情況,學生交通安全情況;
(七)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衛生情況;
(八)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
對幼兒園以下八個事項開展督導工作:
(一)招生入園情況;
(二)安全管理情況;
(三)衛生保健情況;
(四)保育教育情況;
(五)師德師風情況;
(六)內部管理情況;
(七)園務公開情況;
(八)完成其他交辦任務情況。
三、月份工作安排
九月份:
1.開展秋季開學工作專項督導:主要查看學校各項工作計劃、教師備課及到崗情況、學校招生、收費、擇校、編班等辦學行為規范情況,校園環境衛生,師生宿舍、食堂、食品、飲水安全,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不良行為等安全工作教育及排查情況;
2.課程開設、課堂教學等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督導;
3.假期教師培訓和學生課后服務情況;
4.撰寫開學工作專項督導報告。
十月份:
1.開展學校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督查;
2.開展“五項管理”、“雙減”工作專項督導(重點督導手機、讀物管理);
3.開展學校控輟保學工作督導;
4.撰寫督導工作月報告。
十一月:
1.對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特色發展、勞動教育情況開展常規督導;
2.開展學校儀器設備、信息化運用、功能室使用情況專項督導;
3.開展校園欺凌專項督導;
4.撰寫督導工作月報告。
十二月:
1.開展學生學業負擔專項督導:主要就學生期末學業測試前,學生家庭作業量進行專題調研;
2.開展“五項管理”、“雙減”工作專項督導(重點檢查睡眠、作業、體質管理);
3.開展“校務公開”專項督導;
4.做好責任區督導工作總結報告,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一月份:
1.開展校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重點是督導寒假前學校工作安排,如校園水電檢修、安全隱患的排查;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學生寒假生活安排和安全教育;做到學校自查和督導檢查相結合;
2.撰寫常規督導工作月報告。
二月份:
1.擬訂下年督導工作計劃和行事日歷;
2.開展春季開學工作專項督導:主要查看學校各項工作計劃、教師備課及到崗情況、學校招生、收費、擇校、編班等辦學行為規范情況、校園環境衛生,師生宿舍食堂、食品、飲水安全,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等;
3.開展學校控輟保學專項督導;
三月份:
1.開展“五項管理”、“雙減”工作專項督導(重點檢查手機、睡眠管理);
2.撰寫開學專項督導工作月報告。
四月份:
1.開展教師師德和專業發展情況等專項督導;
2.開展校園欺凌專項督導;
3.開展校務公開專項督導;
4.撰寫專項督導工作月報告。
五月份:
1.開展學校德育、美育、勞動教育特色活動工作督導;
2.配合做好省級義務教育質量監測;
3.開展“五項管理”、“雙減”工作專項督導(重點檢查讀物、作業、體質管理);
4.撰寫常規督導工作月報告。
六月份:
1.開展校園周邊安全、學生交通安全等情況督導;
2.開展學校“體育鍛煉和課業負擔情況”專項督導;
3.撰寫督導工作月報告;
4.督學學年工作總結。
七月、八月份:
1.開展校園安全專項督導:就校園安全、門衛管理及暑期學生生活安排和安全教育等;
2.開展學校招生工作專項督導:就收費、擇校、編班等方面進行督導,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等;
3.組織開展責任督學年度履職情況考核。
4.組織開展年度優秀督導論文、案例遴選、匯編。
四、督導工作要求
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要圍繞區教育局工作重點,堅持以經常性督導和專項督導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規范辦學行為,切實幫助學校提升管理水平和全面提高辦學質量。責任督學定期到校采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開展隨機督導工作,每次進校督導時,主動出示《督學證》,每次督導必查安全,必查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在校工作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每次督導有工作記錄;責任督學對負責的每所學校實施經常性督導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督導結束后,責任督學要及時總結,撰寫督導報告,將掛牌督導活動的過程和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完整記錄下來并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