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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21420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3-04-24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林業局 | 主題詞:檢查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林業局 2023年度行政檢查工作計劃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3-04-24 |
為進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根據《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長治市司法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公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局林業工作實際,特制定2023年度行政檢查工作計劃。
一、對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建設監督的檢查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林策通字〔1992〕29號)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經營利用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監督管理。
2.檢查對象:全區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建設情況。
二、森林火災隱患檢查
1.法律依據:《森林防火條例》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防火區內有關單位的森林防火組織建設、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森林防火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森林火災隱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有關單位下達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消除隱患。被檢查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阻撓、妨礙檢查活動。
《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
第二十一條 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告知當事人有關的事實、依據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行政執法人員在檢查工作、調查案件、收集證據、執行強制措施時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三條 行政執法人員調查案件確需勘查現場時,應當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場;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不到場的,應當邀請當事人的鄰居、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的有關人員到場見證。
第二十四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向社會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案件的處理結果。
2.檢查對象:全區森林資源保護、利用情況。
三、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地野生動物救護的檢查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十三條 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受到自然災害威脅時,當地政府應當及時采取拯救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林策通字〔1992〕29號)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受傷、病弱、饑餓、受困、迷途的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時,應當及時報告當地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由其采取救護措施;也可以就近送具備救護條件的單位救護。救護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并按照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2.檢查對象:全區陸地野生動物救護情況。
四、狩獵證年檢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林策通字〔1992〕29號)
第十五條第二款 狩獵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印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核發。狩獵證每年驗證一次。
2.檢查對象:全區狩獵證的年檢情況。
五、對在本行政區域內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04號)
第十七條 第二款 縣級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本行政區域內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活動,應當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報告批準采集的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
2.檢查對象:全區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救護情況。
六、工作要求
1.實施行政檢查應當有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并當場出示執法證件。
2.以上檢查時間為2023年3月——2023年12月,具體檢查時間由局領導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全年不少于兩次。對投訴舉報較多、列入異常名錄或者有嚴重違法記錄等情況的,可以增加行政檢查次數;法律、法規規定日常巡查的除外。
3.行政執法人員應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權限,接受上級人民政府對行政檢查活動的指導,避免重復檢查和多頭檢查。
4.行政檢查結束時,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將行政檢查的結果當場告知被檢查人;被檢查人對行政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十五日內向長治市屯留區林業局申請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