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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09807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5-04-18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主題詞: |
| 標題:2024年度農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5-04-18 |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筑牢鄉村振興工作基礎,根據晉建村字〔2024〕125號《2024年度農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長建函字〔2024〕128號《2024年度農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晉建村函〔2022〕1620號《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危房改造動態保障工作機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屯留區2024年度農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銜接工作重要講話和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鞏固銜接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全省農村6類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嚴格落實動態保障工作機制,鞏固提升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二、年度目標和重點工作
(一)年度目標
對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等6類低收入群體,經鑒定為C級或D級危險唯一住房或無房的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根據國家地震部門公布的抗震設防烈度,在農村7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區內無房或唯一住房不達當地抗震設防標準的農村6類低收入群體可實施農房抗震改造。針對已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成為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
2024年,全區農村危房(抗震)改造任務26戶,在年度任務之外,對定期排查發現的保障對象,要嚴格按照動態保障工作要求,發現一戶、改造一戶,及時解決其住房安全問題,實現應保盡保,進一步夯實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基礎。
(二)重點工作
1. 精準認定保障對象,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鄉村振興部門負責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住建部門負責對房屋安全性能進行識別鑒定,嚴格按照住建部危房改造質量安全要求組織施工建設,并做好動態保障。區住建、農業農村、民政等部門之間應建立部門間數據互通共享和更新機制,定期互通共享農村6類低收入群體數據信息,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及時實施政策保障。
2.扎實推進危房改造,穩步實施農房抗震改造。各鄉鎮(街道、中心)要明確年度工作目標、重點任務、推進舉措、實施步驟、保障要求等內容,年度目標任務須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在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強化農房抗震改造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對住房的抗震意識,農村6類低收入群體住房不達當地抗震設防要求可實施農房抗震改造,逐步提升全市農房抗震安全水平。農戶在危房(抗震)改造期間,鎮(鄉)、村應幫助農戶實施過渡性安置。
3.持續做好危房改造動態保障,規范執行信息報送制度。按照“應改盡改、動態保障”工作要求,積極做好農村6類低收入群體動態保障工作,加強“常規排查+應急排查”,做到發現一戶、上報一戶、改造一戶、銷號一戶,新增動態保障任務要及時報送區住建局,且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各鄉鎮(街道、中心)要規范執行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報送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每月20日前將年度任務和動態保障任務開竣工情況等內容經分管領導審閱后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區住建局。
4.嚴格質量安全監管,強化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區住建部門要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水平。要嚴格履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個基本”工作制度,加強施工質量監管和技術指導,確保改造后房屋質量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要免費提供農房設計通用圖集供農戶參考,引導農戶選擇低成本的改造方式。要加強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提高農村建筑工匠的技術水平,指導農戶與承建的農村建筑工匠簽訂施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對殘疾人危改戶應同步指導做好無障礙設施建設。對通過置換方式實施危房改造的,必須對所置換使用的房屋進行嚴格的安全性鑒定,對不達質量安全要求的,要嚴格實施改造,符合危改質量安全要求后方可置換居住,堅決杜絕“用危房置換危房”問題的發生。
2024年省級指導性分級分類補助金額為:修繕加固住房,非重點幫扶縣戶均補助1.2萬元,重點幫扶縣戶均補助1.32萬元;新建住房,非重點幫扶縣1人戶、2人戶、3人戶和多人戶戶均補助分別為1.4026萬元、2.1039萬元、3.1558萬元和4.2078萬元,重點幫扶縣1人戶、2人戶、3人戶和多人戶戶均補助分別為1.5428萬元、2.3143萬元、3.4713萬元和4.6286萬元。嚴格按照《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中分階段按比例支付要求,做好補助資金發放工作,切實加快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支付進度。同時,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可安排一定補助資金,因地制宜制定分級分類補助標準,有效減輕農村6類重點對象危改籌資壓力,保障農戶住房安全問題。
5.規范農戶檔案管理,及時錄入信息系統。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必須嚴格落實省廳明確的建檔要求。各鄉鎮(街道、中心)要加大對基層農戶檔案管理,及時整理、規范有關資料,確保紙質檔案規范齊全。在完善和規范農戶紙質檔案管理與保存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地錄入信息系統,并提高錄入進度和錄入質量。
6.長效化防范和治理腐敗問題,做好各級問題整改。區住建部門要以農村危房改造履行程序不嚴格、認定不準、改造質量不達標或截留資金、驗收走過場等多發易發問題作為治理重點,同步做好挪用、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或索要好處費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危房改造中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補助對象收取任何費用。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農村危房改造領域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的治理,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確保危房改造工作持續健康推進。強化2023年國考、省考及各級督查巡查指出問題整改落實工作,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按照鞏固銜接工作要求,聚焦責任落實和目標任務,緊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舉一反三、追本溯源、建檔立冊、銷號管理,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舉措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中心)要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做好農村6類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住建部門強化工作監管,強化、細化國家、省危改政策的有效落實;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全面做好危房(抗震)改造工作,確保年度任務順利完成,動態保障任務實現時序進度要求。
(二)嚴格工作監管。注重改造工作全過程監管,特別是對象認定、施工建設、質量安全、工程進度、檔案管理、資金監管等各個環節要明確監管要求和具體措施,確保各項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嚴格執行月報制度,并根據各鄉鎮(街道、中心)總體進度,適時開展工作通報。
(三)加強技術指導。區住建部門應加強農房建設基本技術要求宣傳,進一步強化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管理,并組織技術力量在危房改造關鍵施工環節逐戶進行現場指導,組織協調主要建筑材料的生產、采購與運輸,免費為農民提供建筑材料質量檢測服務。
(四)做好信息公開公示。鎮(鄉)、村兩級要認真落實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公示要求,嚴格執行改造任務分配結果和年度任務完成情況公開公示制度。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制作并免費發放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要進一步暢通投訴反映渠道,及時調查處理群眾反映問題。
(五)開展實地督查指導。根據各鄉鎮(街道、中心)任務推進情況,結合省、市有關要求,適時組織開展實地督查指導,重點是動態保障機制落實、工作進度、房屋改造質量、危改系統管理、補助資金使用監管以及危改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治理等工作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組織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