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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25539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5-09-29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規范國慶、中秋假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5-09-29 |
全區各相關經營主體:
國慶、中秋假日即將來臨,為進一步規范此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優化市場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價格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對各經營者提醒告誠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相關價格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禁止不正當價格行為:依據成本費用和市場供求合理制定價格,并在市場競爭中獲取合法利潤。強化價格自律,不得濫用自主定價權,進行不正當的價格競爭;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
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經營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規定明碼標價,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實施價格欺詐。
四、各行業價格行為規范
(一)旅游行業:旅游景區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等相關規定,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按照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對門票、停車場、景區交通、導游等游覽服務價格及門票優惠政策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及價格公示;不得違規設置、強制銷售“園中園”門票、捆綁銷售臨時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等。
(二)住宿行業:賓館、酒店、民宿客房應按規定明碼標價;切實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對預訂客房任意加價銷售;不得采取虛構原價、虛假打折、模糊標價(如,房價X元起)等手段,誤導、欺詐消費者;不得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縮短結算起止時間變相提高客房價格。
(三)餐飲行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標價牌、價目表(冊)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采用“時價”“面議”等模糊表述標示價格,欺詐消費者;同一道菜品在同一經營場所標價簽、點菜單或其他點菜工具標示的價格應一致,不得出現兩套價格;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消費信息結算清單;一次性餐具、紙巾、米飯等不是免費提供的,價格應明確公示。
(四)零售行業:商場、超市、旅游紀念品商店等銷售商品必須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低標高結、虛假折扣等欺詐消費者;銷售商品時進行價格比較的,標明的原價、廠商指導價等被比較價格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五)停車服務:停車場經營者要在顯著位置標明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定價模式和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嚴禁超標準收費、變相多收費或少收費,不得改變規定的計費方式。對公眾開放的停車場落實前半小時免費停放的政策規定。
各有關經營者和相關單位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價格自律,接受消費者和社會監督,及時開展自查自糾,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可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50萬元的罰款;構成哄抬價格行為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300萬元的罰款;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價格行為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500萬元的罰款。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200萬元的罰款。
長治市屯留區市場監管局呼吁各相關行業經營者:切實加強價格自律,以實際行動踐行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的理念,共同維護我區良好形象。廣大消費者如果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并及時撥打12315、1234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