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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10474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5-04-25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主題詞: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規范旅游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5-04-25 |
各旅游行業經營者:
“五一”假期臨近,為維護我區旅游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對全區旅游行業經營者作如下提醒告誡:
一、各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線上線下嚴格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實施價格欺詐。
三、旅游景區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等相關規定,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按照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對門票、停車場、景區交通、導游等游覽服務價格及門票優惠政策進行公示;不得違規設置、銷售“園中園”門票、捆綁銷售景區觀光車、索道、纜車、游船、保險等費用,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費用。
四、景區周邊的賓館、酒店、民宿客房應按規定明碼標價,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對預訂客房任意加價銷售;不得采取虛構原價、虛假打折、模糊標價等手段,誤導、欺詐消費者;不得以縮短結算起止時間變相提高客房價格。
五、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標價牌、價目表(冊)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采用“時價”“面議”或違背交易習慣的計價單位等手段,模糊表述標示價格,欺詐消費者;同一道菜品在同一經營場所標價簽、點菜單或其他點菜工具標示的價格應一致,不得出現兩套價格;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消費信息結算清單;一次性餐具、紙巾、米飯不免費提供的,價格應明確公示。
六、旅游紀念品、旅游特色商品等旅游相關零售商店,銷售的所有商品必須按規定明碼標價;標價簽應當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以低標高結、虛假折扣等方式欺詐消費者;銷售旅游特色商品時進行價格比較的,標明的原價、廠商指導價等被比較價格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七、各旅行社要嚴格遵守價格和服務承諾,不得有虛假折價、低標高結、變相漲價、減少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準、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違法行為。
自本告誡書發出之日起我局將依法對全區景區(景點)及沿線住宿、餐飲、零售業經營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行為進行執法檢查。歡迎社會各界對旅游業及相關行業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投訴舉報電話:752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