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部門信息公開>區政府工作部門>長治市屯留區應急管理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救災領域>款物管理
| 索引號:01236931-5/2021-01913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0-12-10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 |
| 標題:關于下撥自然災害救災款物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減災救災 | 發布日期:2020-12-10 |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理中心):
2019年,我區遭受大范圍的干旱、風雹等自然災害,給我區的農業生產及群眾的生活造成了嚴重損失。災情發生后,中央、省、市非常關心我區災后生產自救工作,國家、省、市財政廳下撥我區共計672萬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用于解決干旱、風雹等自然災害受災嚴重地區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問題。根據我區受災實際情況,現將救災款物全部下撥給各鄉鎮(區),請各鄉鎮(區)認真按照《長治市屯留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加強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屯應急發〔2020〕10號)文件及長治市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附件3)要求,通過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及時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并將相關檔案材料存檔備查5年以上,各鄉鎮(區)要積極會同、配合財政、審計、紀檢監察、應急等部門加強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對發現擠占、截留、挪用的違法違規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行為,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