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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7471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4-11-04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統計局 | 主題詞: |
| 標題:統計領域包容免罰清單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11-04 |
發布時間:2024-03-07 16:45????晉統字〔2024〕11號
各市、縣(市、區)統計局,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事業單位:
《統計領域包容免罰清單》已經中共山西省統計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有效期3年。省統計局2023年1月印發的《統計領域包容免罰清單(試行)》(晉統字〔2023〕3號)同時廢止。
統計領域包容免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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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違法行為名稱 |
法定依據 |
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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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統計調查對象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的 |
1.《統計法》第七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第四十一條:“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二)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通過,2021年1月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3.《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四條:“有下列統計違法行為,可以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一)統計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三)統計違法行為2年內未被發現的。”? |
1.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成的統計資料,具有以下情形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通過自查發現問題或統計局工作人員核實、查詢指出問題的,利用關網前可以修訂數據的機會,主動與統計局工作人員溝通聯系,及時在聯網直報平臺上改正數據,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成的統計資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非因主觀原因,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1)價值量指標差錯率在10%以下,且差錯數額在1億元以下的; (2)其他指標差錯率在10%以下的; (3)價值量指標差錯數額在2000萬元以下,對本地方、本部門數據影響特別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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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統計調查對象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 |
1.《統計法》第四十二條:“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遲報統計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通過,2021年1月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3.《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四條??有下列統計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一)統計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三)統計違法行為2年內未被發現的。對統計違法行為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相對應縣級以上統計機構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
1.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具有以下情形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通過自查發現問題或統計局工作人員指出問題后,及時改正,且通過其他相關資料能直接或間接證明其統計數據準確性的,且經核實上報統計數據準確,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2.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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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遲報統計資料的 |
1.企業《統計法》第四十二條:“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遲報統計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通過,2021年1月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3.《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四條??有下列統計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一)統計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三)統計違法行為2年內未被發現的。對統計違法行為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相對應縣級以上統計機構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
未按照國家統計調查制度規定,遲報統計資料的,具有以下情形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通過自查發現問題或統計局工作人員指出問題后,及時改正,并且經核實上報統計數據準確,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