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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5-24921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5-09-24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民政局 | 主題詞: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民政局養老服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公布(第五批次)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5-09-24 |
為鼓勵社會捐贈資助養老服務事業,規范捐贈資助和受贈受助行為,保護捐贈資助人和受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區養老機構實際,特制定《長治市屯留區養老服務機構接收社會捐贈管理制度》。
一、捐贈范圍
本制度所稱社會捐贈,是指國內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捐贈人)自愿無償向養老機構提供資金、物資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幫助。
二、基本原則
(一)自愿無償。接收社會捐贈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自愿無償的原則,符合公益目的。
(二)公益導向。捐贈應用于養老機構的公益服務,如改善設施、補貼困難老人、提升服務質量等。
(三)公開透明。捐贈信息(來源、用途、效果)需定期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流程規范
(一)接收主體。養老機構必須以法人名義接受社會捐贈資助,捐贈資助財產必須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或損毀捐贈資助財產。
(二)捐贈主體。捐贈人須為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人為未成年人、精神障礙患者的,須經監護人同意。捐贈人為老年人的,需核實老年人的捐贈意愿、捐贈目的,對捐贈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必要時需征詢子女或其他相關第三方的意見,確保老年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以防老年人事后反悔,或者其子女等相關第三方提出異議。
(三)捐贈協商。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參考附件),明確捐贈內容、用途、交付方式及后續管理要求。定向捐贈需注明受益人范圍或具體用途,非定向捐贈由機構統籌使用。捐贈協議可以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捐贈財物的情況、捐贈目的、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合同解除與終止等內容。
(四)捐贈驗收。接收價值逾1萬元的大額社會捐贈時,需報院委會集體審核同意捐贈人提出的捐贈資助方案,簽訂書面捐贈協議。接收設施設備捐贈的,要查驗設施設備的來源、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安全注意事項、捐贈人的身份情況,確認質量合格,確保使用安全;接收食品、藥品等特殊捐贈物資的,還需符合安全標準,要注意查驗食品、藥品的合格證、生產日期、有效期、捐贈人的身份情況等,并留存相應的憑證,防范食物中毒的風險。同時注意在臨近保質期前及時處理,避免浪費或流失。接收服務捐贈的,需評估捐贈人或機構的專業資質及服務方案,并經院委會審核通過。
(五)捐贈確認。接收資金捐贈時須開具養老機構專用票據。接收物資捐贈的,須建立物資入庫、領用、報廢臺賬,登記捐贈人(單位)、品名、規格、數量、價值、接收時間等信息,辦理入庫手續,登記相關賬目。領用時,履行審批程序,并辦理出庫手續。
(六)捐贈資產的管理與使用。設立獨立賬戶專款專用,嚴格區分捐贈資金與日常運營資金,禁止挪用。捐贈協議限定用途的,按照捐贈協議約定內容,參照財務管理制度,明確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和支出審核審批程序和權限等。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須征得捐贈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協議。捐贈協議未限定用途的,結合養老機構職責與宗旨開展公益非營利性業務活動。
(七)禁止接收捐贈范圍:
1.來源不明或涉嫌違法的財物;
2.超出機構服務范圍的定向捐贈;
3.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及商業營利性活動,涉嫌不正當競爭和商業賄賂,與院內采購物品、服務掛鉤,干預機構正常運營;
4.附有與捐贈事項相關的經濟利益、知識產權、科研成果、行業數據及信息等權利和主張,不符合國家有關質量、環保等標準和要求的物資;
6.任何方式的索要、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捐贈。
四、監督管理
(一)捐贈備案。養老機構應對捐贈事項進行備案,每年定期向民政局報告相關報表、總結,民政局可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二)公示反饋。養老機構應當定期公示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及其管理使用明細情況,主動向捐贈人反饋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的實施結果,并接受社會監督。對捐贈人及社會各界的詢問,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三)責任追究。捐贈財產的使用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嚴禁將捐贈資助資金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因管理失職導致損失的,機構需承擔賠償責任。對接受捐贈財產未納入財務統一管理、私設小金庫或者隱匿不交據為己有、挪用、侵占捐贈資產的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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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捐贈協議參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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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協議參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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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捐贈方) :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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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贈方) :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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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我區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捐贈資助。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現達成如下捐贈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本協議第三條所述財產無償捐贈給乙方,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捐贈財產用途
□不限定用途:乙方應當用于公益養老服務事業。
□限定用途:此捐贈僅用于??????????????????。
第三條?捐贈財產
□貨幣捐贈,甲方向乙方捐贈____元(大寫:???????),
幣種為人民幣,本協議中所指稱全部捐贈金額均為該幣種。
□非貨幣捐贈,經評估、確認或公證,本次捐贈資產價值為____元(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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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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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規格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第四條?甲方于___年___ 月__日將捐贈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賬戶或將物資設備交付至乙方指定地址。乙方銀行賬戶和交付地址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交付地址:
第五條?乙方收到甲方贈與的財產后,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并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如乙方要求,甲方同意配合乙方依法辦理公證等相關法律手續。
第六條?本捐贈為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公益捐贈行為,除非出現法定事由或經雙方協商一致,捐贈不能撤回。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捐贈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在捐贈財產的使用中違反甲方的意愿,將捐贈財產用于非公益目的或者沒有用于甲方指定的財產用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 份, 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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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