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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3-65569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3-12-25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民政局 | 主題詞:臨時救助 |
| 標題:臨時救助辦事指南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3-12-25 |
一、救助范圍??
我區常住人口(含非本地戶籍人口)遭遇臨時性、突發性、緊迫性生活困難的,均可申請臨時救助。根據困難情形,臨時救助對象可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
二、申請辦法??
困難對象向居住地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請,由鄉鎮(街道)按照文件核算家庭收入和支出,核算救助標準在2000元以下的在鄉鎮(街道)直接審批;救助標準在3000元-10000元的由鄉鎮(街道)簽署意見后上報區民政局局務會議審批。
三、提供資料??
1、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殘疾證等有關證件。
2、家庭日常經濟狀況證明。低保(特困)對象可憑低保(特困)證直接認定其日常經濟狀況;低收入對象和其他困難對象的日常經濟狀況要經過調查核實認定,并填寫《調查表》。
3、申請事由證明。遭遇意外事故的,要有公安、交通等部門或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患重大疾病的,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書和就醫情況證明;上大學的,要有教育部門或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
4、其他報銷、補償、救助等方面的證明。
5、信用社卡號復印件。
四、救助流程??
個人提交申請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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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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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進行調查,核算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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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鄉級救助的上會審批,發放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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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區級救助的提交區社會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審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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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區民政局局務會議審批,發放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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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