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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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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一、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電話:0355-7522042
郵政編碼:046100
傳真號碼:0355-7521177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長治市屯留區麟絳東大街51號
電子郵箱:tlzfb210@163.com
網????址:m.abcd66.com
負責人姓名:劉郁??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門的公文;指導全區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理中心)請示區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理中心)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匯報。
(五)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理中心)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處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征集人民群眾對區政府的建議和意見。
(六)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及區政府各項政策、決策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工作,承擔區政府門戶網站的管理及網絡輿情研判、處置等相關工作;協助辦理區政府新聞發布工作;統籌協調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及時向省、市、區政府報送重要信息。
(九)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統一刻制、頒發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理中心)、區直各委局辦、所屬單位及臨時機構的印章。
(十一)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二)負責就重要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承辦區政府文件的審查、解釋等工作(除規范性文件)。
(十三)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和“放管服效”相關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中央外事、臺港澳方針政策和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工作安排部署;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外事、臺港澳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有關外事、臺港澳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外事、臺港澳等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調查研究全區外事、臺港澳工作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督促檢查全區外事、臺港澳工作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
(十六)擬定全區外事、臺港澳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全區重大外事、臺港澳工作。
(十七)圍繞全區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臺港澳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積極參與全區對外招商引資和經貿活動。
(十八)審核、會簽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區委區政府審批的外事文件;統籌辦理區級外事、臺港澳活動和其他活動中的外事、臺港澳事務;辦理區級領導出訪的組織實施、參加外事活動的安排和區政府對外談判、簽約等有關事宜;協助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做好本區需要配合進行的外事、臺港澳工作。
(十九)負責管理全區因公出國(邊)境工作和對外邀請工作,辦理全區因公出國(邊)境手續;了解和檢查全區所屬公派出國(邊)境組織和人員在國(邊)境外活動情況;定期匯總全區公派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負責管理全區外事接待、禮賓工作。負責接待來我區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以及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等;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二十一)承擔對外友好城市工作,指導全區對外民間交往活動;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對外開放區域的各項工作和外賓參觀點的開辟建設工作。
(二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在我區境內的外籍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協調有關單位處理涉外外籍人員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二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對臺人士及有關社團、組織的聯絡工作;指導協調全區臺胞臺屬聯絡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臺事件和涉臺民事糾紛;管理臺胞捐贈、臺胞臺屬來信來訪等涉臺事務。
(二十四)配合做好外事、臺港澳宣傳,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國記者、臺港澳記者、外國新聞團組和新聞從業人員采訪事務;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央有關部門的文件和規定,向區委區政府及全區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資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全區重要涉外報道文稿。
(二十五)認真貫徹執行外事紀律;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對涉外事、臺港澳案件和違反外事紀律案件進行查處。
(二十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配合上級金融管理部門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管理工作;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工作部署;組織或者參與起草金融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擬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
(二十七)負責金融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區政府與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組織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為屯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參與制訂重大項目融資方案,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協調投融資主體開展融資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推進金融改革創新。
(二十八)負責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組織協調企業上市掛牌的培育、推薦、改制等工作。負責企業上市掛牌審核相關事項的核實工作,落實支持企業上市掛牌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上市公司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
(二十九)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培育發展,推動各類基金設立和健康運行。發展普惠金融,協調指導金融服務社會民生工作。
(三十)引導和規范民間融資,擬訂吸納民間資金的政策、規劃與措施。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指導民營銀行和非銀行機構的設立和發展。加強對新興地方金融組織的培育、管理和協調服務。依法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的設立、變更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融資性擔保公司行業協會、典當行業協會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三十一)指導和推動金融要素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各類交易場所的培育和監督管理,指導和推進股權、產權(資本)、債權等各類交易市場建設。制定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
(三十二)負責金融業的招商引資工作。吸引、聚集金融資源,鼓勵金融機構入駐屯留,指導金融機構合理布局。推進金融功能區、金融集聚區建設。
(三十三)負責金融發展環境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優化屯留信用環境。指導金融機構對外開放,促進區域金融合作與交流。
(三十四)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區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共同防范和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承擔區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的日常工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整頓與規范金融秩序,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三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領導班子:
主? 任: 劉??郁
副主任: 常建峰???????
???????蔣之翔
四、內設股室:
(一)綜合股。主要職責是:負責黨務工作;負責內務保障和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人事檔案、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要、保密及機要文件、內部資料的清退和銷毀;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機關檔案的立卷、歸檔、查閱、利用和管理;負責辦公自動化及0A系統工作;承辦政府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按規定權限審核、申報全區因公出國(邊)境、赴臺港澳團組,并辦理相關手續;負責收繳和管理全區因公護照和赴臺港澳通行證;負責全區外事紀律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涉外管理工作;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區境內的管理工作;負責涉外領事業務;建立我區涉外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涉外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對臺港澳經貿、科技合作工作;積極統籌協調對外、對臺港澳投資大項目,并協助做好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臺港澳事件;管理臺胞捐贈、臺胞臺屬來信來訪等涉臺事務;參與全區對外和對臺港澳宣傳、招商引資和經貿活動。
(二)秘書股。主要職責是:辦理區長及各位副區長的文、電、函、請示(報告)、會務、政務活動、督辦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主要參與區委、區政府有關大型會議的文件起草;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指導全區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公文審核制發工作,對擬發布的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就重要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除規范性文件);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部委、省政府及各委廳局、市政府及各委局辦等文、電的收發運轉工作;辦理各鄉鎮(街道、中心)、區直各委局辦報送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請示(報告)。
負責收集、反饋、處理省、市內外政務信息;負責向省、市、區政府報送重要信息;負責與兄弟縣區等有關方面的信息交流;協調區政府信息系統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三)會務股。主要職責是:負責辦理區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全體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召開的其他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編寫和審核會議紀要;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會見、會談等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辦理省政府及各廳、市政府及各委局辦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安排公務活動;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意見,具體承辦國務院及省、市政府領導同志來屯視察調研的公務活動;承辦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審核、報批和協調等工作。
(四)督查股。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區政府組織的全區改革開放和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戰略性、全局性課題及重大項目,開展考察論證和調查研究,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服務。負責對區政府各項決策、會議決定事項、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區委機關聯合開展對有關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就重大民生事項向區政府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檢查落實區政府重大民生事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重大民生問題;負責征集人民群眾建議與意見;承辦區政府系統目標責任制工作:負責落實“13710”督辦制度。
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交辦事項,區政協委員建議案的催辦、反饋工作;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中心)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金融工作股。主要職責是:統籌轄區內金融發展、管理和穩定工作,開展金融政策研究,指導金融機構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推動經營主體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政府投資基金規范發展,營造健康優質的金融環境;協同推進地方征信體系建設,健全普惠金融重點領域信用信息共享機制;負責對轄區內“7+4”類地方金融組織的初核報批、年度評級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的協調、督促、落實有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配合上級金融管理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和風險處置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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