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03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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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零售企業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 測,對企業防疫、消殺支出給予補貼支持。2022 年原則上應給予零售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不低于 50%比例的補貼支持。
?2.中央財政通過服務業發展資金,支持開展縣域商業體系 建設。加強政策支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一個上行(農 產品上行)”和“三個下沉(供應鏈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 和服務下沉)”。?
3.中央財政繼續通過服務業發展資金,支持 10 個省(自治 區、直轄市)進一步加強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流 通骨干網絡等。
?4.允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對零售企 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 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 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5.對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 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 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給予貸款貼息。引導金融 機構加強與零售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 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 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 的零售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零售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6.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零售業中小微企 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積極幫助受 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資、提供融資擔保費用補貼。